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IPC小微信贷业务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本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IPC小微信贷业务咨询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一)名称和内容
1.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IPC小微信贷业务咨询项目招标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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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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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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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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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微服务中心IPC咨询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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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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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鄂尔多斯农商银行提供IPC小微信贷业务咨询培训服务,涵盖市场推广、产品制定、制度流程制定、管控模式、资源配置、队伍建设、激励机制、风险控制等多个方面,具体表现为市场营销策略制定、部门组织架构搭建、业务流程及信贷政策制定、贷款产品设计、信贷人员技能培训、管理人员能力提升、绩效考核方案制定等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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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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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8.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9.供应商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供应商近二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供应商近半年的纳税和社保缴纳凭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提供2份。资格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
三、评标要求
(一)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选出预中标人。
(二)评标办法。
1.综合评分法评标,即在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2.具体评审工作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三)磋商程序
1.第一阶段:初步审查
磋商小组首先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指对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报价人和报价产品(实施方案)是否具备有效的报价资格。符合性审查,指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第二阶段:磋商
(1)磋商小组应当通过随机方式确定参加磋商供应商的磋商顺序,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响应文件的澄清和更正
磋商小组通过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磋商小组就报价人服务方案和项目计划以及企业基本情况、财务状况、项目经验和提供服务能力等与报价人代表磋商,内容可以包括:可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对某些事项有规定要求,而响应文件表述不清楚或没有提供相关资料的事项;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实施方案或解决方案;需要质疑、询问供应商的事项;其它需要磋商的事项。
(4)对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3.第三阶段:最后报价
磋商小组可根据供应商的报价,响应内容及磋商的情况,按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轮次,要求各供应商分别进行不超过三轮报价,并给予每个正在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最后一轮磋商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对磋商的承诺和最后报价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生效。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最后报价逾时不交的,可视同供应商自动放弃。
供应商对磋商的承诺和最后报价填写至《最后报价表》(该表在磋商过程中由工作人员统一发放),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至磋商小组。待所有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最后报价完毕后,工作人员统一公布每位实质性响应供应商的最终价格。
4.第四阶段:综合评分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其中报价部分得分计算依据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最后报价)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结果。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方案)优劣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五)评审方法及标准
1.评审总则
第一条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应法规、文件,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反不正当竞争的原则,制定评审方法及标准。
第二条 评审工作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的磋商小组承担。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应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第三条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第四条 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报价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选出预成交人。
(1)初步评审标准。
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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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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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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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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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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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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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标委员会按综合评审方式确定,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
2.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最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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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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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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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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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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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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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提供近二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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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及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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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提供近半年的纳税和社保缴纳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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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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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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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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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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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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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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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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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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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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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订、密封、签署、盖章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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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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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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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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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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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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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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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30分
技术部分:50分
商务部分: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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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详细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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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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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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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价得分 30分
2.商务部分 20分
3.技术部分 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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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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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确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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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初步评审的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符合小型、微型企业等规定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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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得分(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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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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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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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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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近年(2020至今)的银行业类似业绩(以合同为准,注:科技系统服务合同不予认定),每提供一份有效材料得2分,最高得6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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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培训机构人员(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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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聘请到银行业、资深老师培训讲课,每有一人得3分,最高得6分。提供相关证书。(投标文件须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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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化服务
(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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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化服务措施:投标人在本地(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地区)有固定的常设服务机构,有常住的技术服务人员,本地化服务措施方便、完备,得8分;(提供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技术人员名单及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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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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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项目方案设计合理性及全面性(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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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招标人培训需求,根据投标人经验,针对相关培训安排合理性及全面性。(优20-13分,良12-6分,一般5-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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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机构所在地市场业务了解情况分析、同业情况分析、机构信贷系统支持情况了解(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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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机构所在地市场业务了解情况分析、同业情况分析、机构信贷系统支持情况了解(优20-13分,良12-6分,一般5-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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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内蒙古农信系统的合作情况(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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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可提供内蒙古农信机构近期同类业绩实例情况进行打分。优10-7分,良6-4分,一般3-1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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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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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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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扣除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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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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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给予价格评审优惠;
2.监狱企业给予价格评审优惠;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评审优惠。 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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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政策的货物、服务项目价格给予6%的扣除;工程项目价格给予3%的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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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符合政策的货物、服务项目价格给予2%的扣除;工程项目价格给予1%的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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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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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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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应按照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或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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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中标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小型、微型企业是指供应商及其所投核心设备的制造商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如实填写后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3.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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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价格扣除相关要求。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3)提供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不可修改),未提供、未盖章的不予价格扣除。
(4)提供声明函不实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9日-2023年8月1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
投标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尔多斯农商银行总行1406室
开标时间:2020年8月21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地点:鄂尔多斯农商银行24楼东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邮政编码:017000
联系人:杨煦
联系电话:0477-3555530
附件:竞标文件样本